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、《重庆文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重文理学〔2024〕67号)等文件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初审,拟推荐学院国家奖学金拟获得人选(共计10人)如下:
宋银龙 2022级人工智能1班
文 畅 2022级人工智能1班
何俊鑫 2022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班
陈彦均 2022级软件工程1班
邓思于 2022级金融数学1班
章智涵 2023级数学与应用数学(中外)2班
徐行健 2023级软件工程1班
李鑫洁 2023级金融数学1班
孙思田 2023级网络工程1班
唐 宇 2023级人工智能2班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8日—30日
公示期间,学生如对拟认定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公示中提供的监督电话、邮箱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情况。不接受匿名反映。
监督电话:023-49891821
监督邮箱:758631792@qq.com
学院学生办公室在接到异议后,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,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。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无异议。
对于恶意举报或提供不实信息者,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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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9月28日